《360弹窗过滤器白皮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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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我们过滤的弹窗标准为以下所列:

一、广告标识不明显以及没有广告提示
      根据《广告法》第十条中“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”,不符合此规定的弹窗属于过滤范围, 查看示例

二、包含影响未成年健康成长内容
      根据《广告法》第四十条“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、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、酒类、美容广告,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。” 此类弹窗属于过滤范围,查看示例

三、没有标明弹窗来源
      《广告法》第四十四条“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,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。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。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。”此类弹窗属于过滤范围,查看示例

四、活动推销类
      “点击领奖、恭喜获奖、全民免单、点击有惊喜、点击获取、点击转身、点击试穿、点击翻转、领取奖品”“秒杀、抢爆、再不抢就没了、不会更便宜了、没有他就XX、错过就没机会了、万人疯抢、全民疯抢/抢购、卖/抢疯了”以上词汇得涉嫌欺诈消费者和诱导消费者,此类弹窗属于过滤范围,查看示例

五、投资理财类
      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“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,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。” 不符合此规定的此类弹窗属于过滤范围,查看示例

六、信用卡、彩票等金融涉嫌诈骗
      《广告法》第五十六条“违反本法规定,发布虚假广告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”,不符合此规定的弹窗属于过滤范围,查看示例

七、医药医疗保健类
      《广告法》第四十六条“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药、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,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(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)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;未经审查,不得发布” ,不符合此规定的弹窗属于过滤范围,查看示例

八、符合但不局限以上标准的中间弹窗,查看示例

注:本产品根据《广告法》、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为用户解决互联网广告频繁弹窗所带来的骚扰。我们正在努力完善它们,使它们更加详细。